关于2023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
校属各单位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22〕16号)精神,结合学校工作实际,现将我校2023年清明节放假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假期安排
(一)4月4日(星期二)至4月6日(星期四)放假调休,共3天。
(二)4月2日(星期日)、4月8日(星期六)正常上班、上课,其中4月2日(星期日)补4月4日(星期二)的课;4月8日(星期六)补4月6日(星期四)的课。
广西工程学院校长办公室
2023年3月30日